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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论语》集注三章

http://www.liuxiahui.com 2006-02-15 中华和圣网 网站模板由泰山网提供

〔宋〕朱熹

   

  本篇选自马东盈主编《柳下惠研究》,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4年10月第1版。原文节选自宋·朱熹撰《论语集注》(天津市古籍书店1988年7月影印世界书局1936年版《四书五经》本,第67、77、79页)。题目和标点是编者加的。

(一)

 子曰:“臧文仲其窃位者与?知柳下惠之贤,而不与立也。” 者与之与,平声。

  ○窃位,言不称其位而有愧于心,如盗得而阴据之也。柳下惠,鲁大夫展获,字禽,食邑柳下,谥曰惠。与立,谓与之并立于朝。范氏曰:“臧文仲为政于鲁,若不知贤,是不明也;知而不举,是蔽贤也。不明之罪小,蔽贤之罪大。故孔子以为不仁,又以为窃位。”

(《论语集注》卷八《卫灵公第十五》)

(二)

  柳下惠为士师,三黜。人曰:“子未可以去乎?”曰:“直道而事人,焉往而不三黜?枉道而事人,何必去父母之邦。”

  三,去声。焉,于虔反。

  ○士师,狱官。黜,退也。柳下惠三黜不去,而其辞气雍容如此,可谓和矣。然其不能枉道之意,则有确乎其不可拔者。是则所谓必以其道,而不自失焉者也。○胡氏曰:“此必有孔子断之之言而亡之矣。”

(《论语集注》卷九《微子第十八》)

(三)

  逸民:伯夷、叔齐、虞仲、夷逸、朱张、柳下惠、少连。

  少,去声,下同。

  ○逸,遗逸。民者,无位之称。虞仲,即仲雍,与大伯同窜荆蛮者。夷逸、朱张,不见经传。少连,东夷人。

  子曰:“不降其志,不辱其身,伯夷、叔齐与!”

  与,平声。

  谓:“柳下惠、少连,降志辱身矣。言中伦,行中虑,其斯而已矣。”

  中,去声,下同。

  ○柳下惠事见上。伦,义理之次第也。虑,思虑也。中虑,言有意义合人心。少连事不可考。然记称其“善居丧,三日不怠,三月不解。期悲哀,三年忧”。则行之中虑,亦可见矣。 谓:“虞仲、夷逸,隐居放言。身中清,废中权。 仲雍居吴,断发文身,裸以为饰。隐居独善,合乎道之清。放言自废,合乎道之权。

  我则异于是,无可无不可。”

  孟子曰:“孔子可以仕则仕,可以止则止,可以久则久,可以速则速。”所谓无可无不可也。

  ○谢氏曰:“七人隐遯不污则同,其立心造行则异。伯夷、叔齐,天子不得臣,诸侯不得友,盖已遯世离群矣,下圣人一等,此其最高与!柳下惠、少连,虽降志而不枉己,虽辱身而不求合,其心有不屑也。故言能中伦,行能中虑。虞仲、夷逸隐居放言,则言不合先王之法者多矣。然清而不污也,权而适宜也,与方外之士害义伤教而乱大伦者殊科。是以均谓之逸民。”尹氏曰:“七人各守其一节,而孔子则无可无不可,此所以常适其可,而异于逸民之徒也。”扬雄曰:“观乎圣人则见贤人。是以孟子语夷、惠,亦必以孔子断之。”

(《论语集注》卷九《微子第十八》)

[来源:马东盈主编《柳下惠研究》,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4年10月第1版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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