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陈奇猷
本篇选自马东盈主编《柳下惠研究》,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4年10月第1版。原文节选自陈奇猷撰《吕氏春秋校释》(学林出版社1984年4月第1版,第498~504、1818~1819页)。题目是编者加的。
(一)
齐攻鲁,求岑鼎,鲁君载他鼎以往。齐侯弗信而反之,为非,B15使人告鲁侯曰:“柳下季以为是,请因受之。”B16鲁君请于柳下季,B17柳下
季答曰:“君之赂,以欲岑鼎也?以免国也?B18臣亦有国于此,B19破臣之国以免君之国,此臣之所难也。”于是鲁君乃以真岑鼎往也。且柳
下季可谓此能说矣,B20非独存己之国也,又能存鲁君之国。B21
【校释】
B15高注:反,还也。以为非岑鼎,故还也。 ◎王应麟曰:左传昭三年“谗鼎之铭”,服氏注:“疾谗之鼎,《明堂位》所云崇鼎是也。一云谗,地名,禹铸九鼎于甘谗之地,故曰谗鼎”
。《正义》谓二说无据。考《韩子·说林》曰:“齐伐鲁,索谗鼎,鲁以其赝往,齐人曰‘赝也’,鲁人曰‘真也’,齐曰‘使乐正子春来,
吾将听子’”,《新序》、《吕氏春秋》皆曰岑鼎。二字音相近。然则谗鼎,鲁鼎也。明堂位“鲁有崇鼎”,服注不为无据。 ◎毕沅曰:《韩非·说林下》作“谗鼎”,又属之乐正子春。若是两事,则各是一鼎,名各不同。否则,传者互异,岑与谗声通转耳。
◎陶鸿庆曰:“为非”二字不当有,盖高注之乱入正文者。注云“以为非岑鼎,故还也”,乃释正文“弗信而反之”之义,非正文有“为非”
二字也。 ◎马叙伦曰:“他鼎”,“为非”二字即“伪鼎”之讹烂而乙在下文者。齐求岑鼎,岑鼎有铭,见于《左传》,鲁焉得以他鼎往,直以伪易真
,欲以欺齐,故齐弗信而反之。弗信即以为非岑鼎,焉得于“反之”下增“为非”二字,岑、谗古通。严可均谓“谗从毚得声,毚当读若岑。
《韩非》谗鼎,《明堂位》作崇鼎,《吕氏春秋》作岑鼎,知谗、崇皆音岑”,是也。然谗鼎《说文》作“鬵,大鬴也,一曰鼎大上小下若甑
曰鬵,读若岑”,《诗》“潜有多鱼”,《韩诗》作“涔有多鱼”,此岑、鬵声通之证。 ◎孙蜀丞先生曰:正文“为非”疑本作“以为非也”。齐侯以为鲁所载者非真岑鼎也,故高注云“以为非岑鼎,故还之也”。“为非”二字非
衍文也。《新序·节士篇》正作“以为非也”。 ◎范耕研曰:依注,“为非”上当有“以”字。 ◎杨树达曰:据《说文》,正字当作“鬵”。《吕》文以古读同假“岑”为“鬵”。
◎奇猷案:岑鼎即崇鼎,亦即谗鼎无疑。《礼·明堂位》云:“崇鼎、贯鼎,天子之器也”。崇,高也;贯,盈也。天子之器,故以崇、盈为
名。岑、谗皆有高义,则崇、岑、谗不但音通,义亦通也,未知孰是正字!至于“鬵”字,《说文》仅言其形状,乃形如大鬵或鼎之大上小下
若甑之器之通名,并无岑鼎即鬵鼎之文。马、杨谓岑即鬵,杨更谓“鬵”为正字,失之穿凿。《明堂位》谓崇鼎为天子之器,信然。或即如服
虔所说为禹所铸,未知何时为鲁所得?故今者齐以兵来求之。若是鲁鼎,岂有以兵索他国所铸鼎之理(国亡,鼎为人所迁,如乐毅入临淄迁齐
重器,不在此例)?且《左传》所载谗鼎之铭(亦见《晏子春秋·问下》),系齐晏子使晋,晋叔向引谗鼎之铭以对晏子。叔向所引当是古鼎
或周天子之鼎之铭文,断无引鲁鼎铭文之理。王氏以谗鼎为鲁鼎,其误审矣。又案:马以“他”字讹,是,但“他”字当系“假”字音近之讹
。《说文》:“假,非真也”。《韩非子》作“鲁以其赝往”,赝亦假也可证。孙先生谓“为非”当作“以为非也”,是。读当为“齐侯弗信
而反之(句)以为非也(句)”。陶谓“为非”二字为高注之乱入正文者,考《新序》袭此文有“以为非也”之句,刘向作《新序》时,高注
未出,安有高注乱入正文之理?则陶说不攻自破也。陈昌齐与陶说同,亦非。《左传》、《晏子》所载谗鼎之铭为“昧旦丕显,后世犹怠”。
B16高注:齐侯使人告鲁君,言柳下季以为是岑鼎,请因受之也。疑鲁君欺之,而信柳下季。 ◎奇猷案:《韩非子》作乐正子春。乐正、柳下皆鲁人,又系同时,则此事当谁属?疑莫能明矣。
B17高注:欲令柳下季证之为岑鼎。
B18毕沅曰:犹言赂以其所欲之岑鼎。《新序·节士篇》作“君之欲以为岑鼎也”。 ◎俞樾曰:此当作“君之赂以岑鼎也,欲以免国也”。“欲”字误移在上句,则文不成义。毕曲说也。
◎谭戒甫曰:宋邦乂本“赂”字下旧校云:“一作欲”。疑此本作“君之欲赂以岑鼎也”。《新序》作“君之欲为岑鼎也”亦当作“君之欲为
以岑鼎也”,为读为貝爲 。《说文》:“貝 爲,资也”,又:“赂,遗也”。而貝 爲 与馈音近,义固得通。后人不解为之作貝 爲
,因将“为以”乙作“以为”耳。然则此原作“欲赂”无疑。 ◎许维遹曰:“赂”字旧校云“赂”字旧校云“一作欲”。此文疑当为“君之欲以赂岑鼎也,以免国也”。今本“赂”“欲”二字互易,故文
不成义。《新序》不误,惟“为”字借为“貝 爲 ”。《说文》:“貝 爲 ,资也”。赂、貝 爲 义亦相近。 ◎蒋维乔等曰:元本、李本、许本、张本、姜本、宋邦乂本、汪本、朱本、日刊本“赂”下有旧校“一作欲”。《新序》作“君之欲以为岑鼎
也”疑不误。“为”“伪”古本一字。言君欲以伪岑鼎以免国难也。疑此正文“欲”字本亦作“为”,涉上旧校而讹。“伪岑鼎”与下“真岑
鼎”盖相应。《韩非子·说林下》云“齐人曰赝也,鲁人曰真也”可证。此原作“君之赂以为岑鼎也”,与《新序》正类。旧校“赂”一作“
欲”,疑即后人校《新序》所旁记。 ◎奇猷案:此文不误。也读为邪,详《经传释词》。句读如标点所示。谓君之赂齐,以欲有此真岑鼎邪!抑以免国之患邪!盖鲁君以赝鼎往,
欲存真岑鼎,又欲免国之患,故柳下季出此质问。《新序》误,当依此订正。蒋谓旧校系后人校《新序》所旁记,是。
B19高注:亦有国于此,言己有此以信为国也。 ◎奇猷案:毕校本注“以信”误作“信以”。“以信为国”犹言以信所为之国。
B20毕沅曰:“可谓此能说矣”,《新序》作“可谓守信矣”。 ◎马叙伦曰:“此”字涉上文而讹衍。又“且”字盖读为若。 ◎奇猷案:马说是。且犹若也,详《经传释词》。
B21高注:《论语》云:“非信不立”。柳下季有信,故能存鲁君之国。 ◎奇猷案:《论语·为政》云:“人而无信,不知其可也,大车无輗,小车无軏,其何以行之哉”?高注盖用此文改作。
(《吕氏春秋校释》卷九《审己》)
(二)
颜叔子独处于室,邻之婺妇又独处于室。夜暴风雨至而室坏,妇人趋而至。颜叔子纳而使执烛放乎旦,而蒸尽,缩屋而继之,自以为解嫌之不
审矣。若其审者,宜若鲁人然。鲁人有男子独处室,邻之婺妇独处于室。夜暴风雨至而室坏,妇人趋而托之。男子闭户而不纳。妇人自牖与之
言曰:“子何为不纳我乎?”男子曰:“吾闻之也,男女不六十不同居。今子幼,吾亦幼,不可以纳子。”妇人曰:“子何不若柳下惠,妪不
逮门之女,国人不称其乱。”男子曰:“柳下惠固可,吾固不可,吾将以吾不学柳下惠之可。”孔子曰:“欲学柳下惠者未有似于是者也。”
(薛据《孔子集语》)
蒋维乔等曰:《诗·巷伯》毛《传》亦载此事。“鲁人”以下与《孔子家语·好生解》亦相类,惟字句间颇有出入。孙志祖《家语疏证》云:
“此袭《诗·巷伯》毛《传》而删去颜叔子事,杂引不伦”。《后汉书·崔骃传注》引《韩诗外传》亦曰:“鲁有男子独处。夜暴风雨至,妇
人趋而托之。男子闭户不纳,曰:‘吾闻男女不六十不同居。’妇人曰:‘子何不学柳下惠然,妪不逮门之女,国人不称其乱焉。”与毛《传
》亦同。疑皆毛《传》之误也。
奇猷案:今《韩诗外传》无此文。
(《吕氏春秋校释》附录《佚文》)
[来源:马东盈主编《柳下惠研究》,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4年10月第1版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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